东亚电力(无锡)有限公司全厂噪声治理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ITC-1711DS2236
受业主的委托,就东亚电力(无锡)燃机发电项目(2×40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全厂噪声治理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
1.标段名称:全厂噪声治理EPC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与锡北镇交界处;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工期要求:投标方范围内的全厂噪声控制工程通过国家环保部门验收的时间应在招标方两台机组投运后六个月内;
5.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包括噪声控制方案细化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供货、运输、施工安装、检测等相关技术服务,并确国家环保部门验收、取得环保验收批复文件;
6.工程规模:全厂噪声控制及治理,具体以见证委托数量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没有在工程质量事故通报中被通报;
2. 投标人必须具备ISO9000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备至少两个单项合同额超过2000万元的火电厂噪声综合治理工程业绩,且有通过环保验收并投产两年以上的相关电厂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和环保验收批复文件的复印件证明);
5.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施工劣迹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任何形式的分包和转包。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逐条响应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投标报名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至下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9日止,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 5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五、其它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未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到达开标现场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
2.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评标办法:综合评审法。
4.工程中标结果将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日。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11月2日下午12: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日下午13: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
东亚电力无锡有限公司全厂噪声治理EPC总承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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