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HZDGK-2017-008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项目概况:汽车整装厂、配件生产厂的车间、办公用房、生活用房、道路管网及绿化等。本项目占地约360亩,建设标准化工业厂房和基础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等)。
2.3招标范围:
2.3.1融资:本项目融资金额5亿元,采用社会资金全额投融资建设的方式实施。
2.3.2设计范围:包括整个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建设技术配合等设计以及勘察等工作内容。
2.3.3施工范围:汽车整装厂、配件生产厂的车间、办公用房、生活用房、道路管网、绿化、设备基础、基础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等和设计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产业集聚区。
2.5项目周期:建设期2年,融资期限和模式为2+2+年,长至8年,具体时间以签订的中标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与本项目建设相适应的资金调配周转能力,具有社会资金金额投融资能力。
3.3设计类资质: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4施工类资质: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需提供近3年(2014年-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需盈利)。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纪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处于全国和本地区有关行政处罚。
3.7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有效期内安全考核合格,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章的证明);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2017年以来连续6个月的交纳证明)。
3.8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2017年以来连续6个月的交纳证明)。
3.9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2017年以来连续6个月的交纳证明)。
4.0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施工类的其他人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4.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为融资方或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均需要满足其承担相应任务的以上对应各项规定要求,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0月12日—2017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
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3、其他说明:
3.1 本项目采用实名制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1.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联合体协议。
3.1.2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
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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