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74厂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174厂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发改投【2016】1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凌峰航空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企业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496万元,剩余业主自筹(自筹624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凌峰航空液压机械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发改投【2016】19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广汉市福州路二段(174生活区)。
2.2招标范围:包括工程的概念性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主要设备和材料技术规范书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材料设备购置、施工及其他工作,以及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为一个标段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4建设规模:174厂生活区34栋1248户住宅楼以及1栋单身宿舍楼的外墙、层面维修改造。配套公共设施维修改造:改造生活区道路、场地、绿化、排水管网、运动场、大门等配套公共设施维修改造。
2.5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0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三千万元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类似项目业绩(若为联合投标的,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能超过3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09月30日上午9:00-17:00北京时间购买,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身份证带原件查验,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加盖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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