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银行金融债律师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截止日期:2020年7月20日18:00止
公告说明:贵州银行金融债律师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
采购需求描述:
一、项目名称
贵州银行金融债律师服务项目
二、适用范围
本次为金融债律师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通过征集审查的供应商,我行将优先考虑邀请其参与采购活动,但是不代表征集来的所有供应商都将受到我行的邀请。
二、业务需求
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9号等制度办法规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必须聘请主承销商(承销债券份额)、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意见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发债专项审计报告)、信用评级公司(债券评级)、项目认证服务(绿金债对绿色项目认证)作为债券发行中介商。
按照本行股东会等有权审批机构要求,本次金融债与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合计100亿元,分项发行规模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次金融债中介招标项目暂按100亿元发行规模预算,后续将严格控制两项产品发行规模。
本次金融债律师服务项目需求如下:
1.中标供应商需对本行发行金融债券出具法律意见书;
2.需配合主承销商完成金融债报批、发行以及存续期管理等工作;
3.其他应由律师事务所履行的职责。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遵守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一年(2019年6月30日-2020年6月30日)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具有金融债券发行需要的相关专业资质,出具监管认可的法律意见/报告;
3.公司当前不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等状态。
4.近一个会计年度银行类金融债券成功发行案例中有出具法律意见(成功案例以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WIND查询数据“商业银行债、商业银行次级债”为准);
五、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简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未进行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资质等级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等级证书、其他有关技术材料等;
5.近一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
6.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年)银行类金融债券成功发行案例,需至少提供案例清单、合同首页、盖章页复印件以及产出成果(如报告/意见等)。
7.派出开发服务团队成员主要工作成绩及亮点佐证资料,团队优势及成功经验成果展示资料。
注:1.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并形成一个PDF或WORD格式文件(形成多个文件的不符合要求)。供应商须对资料的清晰程度负责,若因资料模糊不清导致的此次征集审查不通过,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上述资料中禁止出现任何附加条件的声明、说明等,若出现上述情况做未提交处理。
2.我行会组织人员严格按照资格审查标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审查。
六、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18:00止。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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