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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能源光伏并网发电A项目光伏固定式支架采购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0-07-08 16:31:51 浏览次数:163次
区域: 衡水 > 桃城
类别:报纸杂志广告
地址:北京
新疆新能源光伏并网发电A项目光伏固定式支架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光伏并网发电A项目光伏固定式支架采购。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昌吉州。

4、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容量为10万千瓦的固定式光伏组件支架及配套附件采购:

(1)负责供货范围内光伏组件支架的试制、加工、制作(包括防腐)、试验、包装、由制造厂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的运输(不包括卸车、堆场及二次倒运)。

(2)组织和实施买方或监造方参加的试验、结构检验和验收,并提供相关试验、检验合格证件等证明资料,配合现场交货验收。

(3)配合现场进行光伏组件支架试组装和对现场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指导。

(4)光伏组件支架的全部成品材料供货,包括光伏组件支架全部钢结构及配套的螺栓、螺母、螺母垫片、连接件、光伏组件安装压块和光伏组件安装螺栓等。其中,螺栓、螺母、垫片供货时应附加1%的成套供货量,用于安装损耗。

(5)承担全部原材料送检第三方试验费用、防腐试验等制造过程中相关的检测和试验费用。

(6)结构及防腐满足25年项目现场环境及使用要求;质保期5年。

5、计划供货时间:

2020年8月20日前批到货5万千瓦;2020年9月10日前第二批剩余全部到货。(具体交付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6、交货地点:

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光伏并网发电A项目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等证书。

4、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单次供货10万千瓦及以上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业绩累计不低于50万千瓦(非关联交易),以上业绩要求良好运行并提供用户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列入黑名单。

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7月8日起至2020年7月28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7月8日起至2020年7月28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1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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