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广告媒体 > 中国总公司北京市公司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衡水
[切换城市]

中国总公司北京市公司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更新时间:2020-06-28 11:48:31 浏览次数:169次
区域: 衡水 > 饶阳
类别:报纸杂志广告
地址:北京
中国总公司北京市公司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受中国总公司北京市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中国总公司北京市公司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0747-2061SCCZN151

3.     招标人名称:中国总公司北京市公司

4.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新园西路2号

5.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     本项目预算:人民币32万元/年(服务期三年)

7.     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国总公司北京市公司(招标人)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外聘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并建立中国总公司北京市公司外聘法律顾问库。的投标人将获得中国总公司北京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资格,承担中国总公司北京市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单一年度合同期满前招标人将对其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

招标人将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前四名投标人为中国总公司北京市公司外聘法律顾问库的供应商,签订《中国总公司北京市公司外聘法律顾问服务入围合同》,服务期限自入围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共三年),投标人成为中国总公司北京市公司外聘法律顾问库供应商后,须承诺在服务期限内按照本招标文件之规定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不承诺在三年内均授予实际服务合同。

在外聘法律顾问库服务期内,招标人发生了超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的临时性法律事务时,招标人按照行业采购管理规定可以从中国总公司北京市公司外聘法律顾问库的四家入围单位中选取一家提供法律服务;招标人所属的下级单位发生临时性法律事务时,可以按照行业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中国总公司北京市公司外聘法律顾问库中自主选择适用。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新园西路2号

8.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应为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服务商。投标人法律服务范围涵盖了民商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等领域;(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2)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年至今)未受到过律师协会或司法局的处罚,团队律师在近三年内(2017年至今)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3)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7年至今)行政机关及国企服务案例;

(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9.     招标文件购买:

(1)   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7月10日16:00时购买招标文件。

(2)   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
衡水广告媒体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7年09月22日
UID:429055
---------- 认证信息 ----------
邮箱已认证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