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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出版传媒集团人民广场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0-05-25 11:13:15 浏览次数:122次
区域: 衡水 > 桃城
类别:报纸杂志广告
地址:北京
长春出版传媒集团人民广场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HYHX-202008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出版传媒集团人民广场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出版传媒集团人民广场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3预算金额:262.6405万元。

2.4项目地点:长春市。

2.5计划工期:60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均须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营业范围满足本次招标需求,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3.2投标人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及2019年后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pg.go***)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3.9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 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的截图加盖公章。

(6)“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截图。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期限内的上述渠道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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