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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至巧家高速公路东川至格勒段供电及照明设备采购采

更新时间:2019-03-01 16:36:34 浏览次数:84次
区域: 衡水 > 饶阳
类别:电视广播广告
地址:昆明至巧家高速公路东
昆明至巧家高速公路东川至格勒段供电及照明设备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KTDGJD-2019-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S25昆明至巧家高速公路东川至格勒段机电工程招标人为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公司筹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供电及照明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东川至格勒段高速公路S25昆明至巧家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云南省入川、渝的主要通道之一,也是昆明市骨架路网重要组成部分,为云南盛州(市)、县的一条地方经济干线。线路起于昆明市东川区城西北板河口,顺接功山至东川高速,止于东川区拖布卡镇格勒村,路线全长39.466Km。

项目名称:云南省S25昆明至巧家高速公路东川至格勒段机电工程。

建设地点:昆明市东川区。

计划工期:2018年10月—2019年7月(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使用规格和数量根据施工进度可能会有适当调整,结算以实际验收的规格、数量为准。本次招标主要包括云南省S25昆明至巧家高速公路东川至格勒段机电工程供电、照明系统物资设备及伴随服务、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检测调试、安装督导等。具体招标内容、包件划分、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配电(包件号:GPD)

3.1.1资质要求:

(1)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投标产品经营范围,且具备箱变或变压器或高低压开关柜的生产能力,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低压柜须具有3C认证证书;

(5)变压器、高低压柜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试验报告;

(6)以上提及的认证、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产品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2财务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三年内(2015年-2017年或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在三年内(2015年-2017年或2016年-2018年)未出现连续亏损。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1条及以上不同建名的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铁路项目高低压柜或变压器或箱变的供货业绩,高低压柜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变压器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箱变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购售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销售合同完整清单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1.4信誉要求:

(1)近三年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

(2)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4)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

(5)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6)不接受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招标人或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纠纷待解决的投标人投标;

(7)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未被移除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未被移除的投标人投标;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格式自拟)。

3.1.5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2)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注:本包件提及的近三年为2016年3月至2019年3月,近五年为2014年3月至2019年3月,单独标注的除外。

3.2照明系统(包件号:ZMXT)

3.2.1资质要求:

(1)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招标物资设备制造、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5)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试验报告;

(6)以上提及的认证、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产品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2.2财务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三年内(2015年-2017年或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在三年内(2015年-2017年或2016年-2018年)未出现连续亏损。

3.2.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投标物资设备(无线wifi-LED灯)两条及以上不同建名的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铁路、市政工程的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购售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销售合同完整清单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2.4信誉要求:

(1)近三年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

(2)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4)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

(5)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6)不接受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招标人或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纠纷待解决的投标人投标;

(7)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未被移除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未被移除的投标人投标;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格式自拟)。

3.2.5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2)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注:本包件提及的近三年为2016年3月至2019年3月,近五年为2014年3月至2019年3月,单独标注的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3月1日17时起至2019年3月5日17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必须按照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

联系人:张涛
电话:13261169391
邮箱:chinazbcg@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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