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区光明路改造沿途电力设施迁移工程所需变配电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64-1860SUMEC9C174
受委托,就浦口区光明路改造沿途电力设施迁移工程所需变配电设备进行国内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前来参与,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招标内容、数量及规格:
01包:电缆
02包:电缆附件等
03包:环网柜
04包:电缆保护管等
3、公告划分标段:4个标段
4、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地点:买方项目现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经营范围内;01包注册资金要求≥15000万元人民币;02包注册资金要求≥2000万元人民币;03包注册资金要求≥1000万元人民币;04包注册资金要求≥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投标人经营情况和银行资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提供近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3、报名单位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金融机构或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3A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提供相关认证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经国家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国家实行强制许可或认证制度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业绩要求及合同:
(1)业绩清单: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同类的业绩清单,注明项目名称、设备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业主单位联系人及;
(2)合同要求:
01包: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电缆供货合同至少1份(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02包: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电缆附件供货合同至少1份(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03包: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环网柜货合同至少1份(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04包: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电缆保护管供货合同至少1份(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7、投标报名时,报名单位必须提供近3年内(2015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文件的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的加盖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原件)。
8、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的签字及盖章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出具的项目所在地南京市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0日止,每日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4、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
南京浦口区光明路改造沿途电力设施迁移工程所需变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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