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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右旗至化德蒙冀界段公路工程支座采购招标

更新时间:2018-04-10 11:58:40 浏览次数:79次
区域: 衡水 > 饶阳
类别:电视广播广告
地址:苏尼特右旗至化德
苏尼特右旗至化德(蒙冀界)段公路工程支座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二广高速公路苏尼特右旗至张家口联络线苏尼特右旗至化德(蒙冀界)段公路工程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至化德(蒙冀界)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26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张高速苏尼特右旗至化德(锡乌界)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苏张高速苏尼特右旗至化德(乌市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苏张高速苏化公路锡盟项目管理总部、中交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苏张高速苏化公路施工总承包乌兰察布市项目管理总部。本项目支座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朱日和镇北13公里,与G55二广高速设置T型枢纽互通立交,经镶黄旗、化德县,止于河北省康保县白脑包村附近,接苏尼特右旗至张家口高速公路康保(蒙冀界)至沽源段,主线全长156.195公里。
其中,锡林郭勒盟境内设置朱日和北、朱日和东、都仁乌力吉、镶黄旗互通立交4处,设置分离立交6处,大桥4座、中桥5座、天桥5座;设置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收费站3处,养护工区2处,管理分中心1处。乌兰察布市境内设置镶黄旗南、化德北、化德东互通立交3处,设置分离立交4处,中桥3座、天桥2座;设置停车区1处,收费站4处,养护工区1处。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支座采购招标共1个包件(苏化项目土建1、3、4分部共1个包件),物资规格、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支座,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本次支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不少于27个月。
2.2.4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2.2.5投标人线上线下报价不一致时,以线上报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的物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支座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2 投标物资生产厂商,支座年生产能力达到100万立方分米以上,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其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满足供货需求。
3.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垫资不低于投标金额的15%的垫资能力。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 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 9000质量认证体系。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5 近3年内至少有一项高速公路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生产商综合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供货合同不少于3份。
3.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查询无不良行为。
3.7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本次招标采取统招分签模式,由项目管理总部(即招标人)组织进行招标,由各分部(即各需求项目)与中标单位签定采购合同。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注册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2018年4月10日10:00时至2018年4月15日10: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发票。投标人应于2018年4月15日10:00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苏化项目支座XX包件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开户行进行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发至邮箱,(标题栏填写“苏化项目支座XX包件标书费用”)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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