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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河太原城区段治理美化三期景观绿化工程四标段招标

更新时间:2018-04-10 09:46:36 浏览次数:145次
区域: 衡水 > 饶阳
类别:电视广播广告
地址:汾河太原城区段治理美
汾河太原城区段治理美化三期景观绿化工程(四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河太原城区段治理美化三期景观工程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审批发(2016)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市财政筹集。项目已报建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汾河太原城区段治理美化三期景观绿化工程共分为四个标段组织实施,本标段位于十号线桥以北557m至设计终点(西岸),本工程全长约5.48km,面积约316543.37 m2,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铺装工程、栏杆景墙等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喷灌工程、亭廊等。工程投资额约20000万元。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为太原市政府投资项目园林绿化类预选承包商名录内企业,投标人上一年度业绩规模应当达到投标标段投资额及以上;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同一投标人投多个标段时只能中一个标段;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9日至 2018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 16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
4.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同类型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备案)、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书);(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4)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持单位介绍信于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 4月 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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