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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物业服务项目招

更新时间:2018-04-02 19:08:32 浏览次数:131次
区域: 衡水 > 武强
类别:电视广播广告
地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DD-2018-FW-021
3、招标内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物业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预算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物业经理应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从事类似项目三年以上的从业经验,其他专业人员应做到持证上岗。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合同违约、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 2018年04月02日至 2018年04月 0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1:00时,下午 3:00—5:00时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投标人可以从招标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4)开户许可证;
(5)项目经理从业资格证。
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需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各页加盖公章)壹份;如提供材料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四、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元人民币。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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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7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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