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祁县至离石高速公路甲供材料(防水)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第七横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点位于晋中市祁县城赵镇修善村,顺接榆社至祁县高速公路(S60)并设城赵枢纽与京昆高速公路大运段相连;终点位于吕梁市离石区信义镇东,设离石东枢纽连接吕梁环城高速。建设项目经过晋中市祁县,吕梁市文水县、交城县、离石区,路线全长96.608km。其中晋中市祁县境里程2.4km,吕梁市文水县境里程57.924km,交城县境里程15.1km,离石区境里程21.184km。本项目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城赵枢纽至开栅枢纽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26m,分离式路基为13m,开栅枢纽至离石东枢纽段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25.5m,分离式路基为12.75m。
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标段内的隧道防水材料,共划分为 3 标包,具体划分见甲供材料(防水)采购一览表;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至整个施工期,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
2.4交货地点:山西省祁县至离石高速公路工程工地;
2.5质量标准:满足现行技术标准和国家规范;
2.6具体采购内容、数量:甲供材料(防水)采购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在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稳定生产3年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防水材料生产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
(3)投标人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所投标包的生产商应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近半年由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完成过2项高速公路或铁路建设项目所投标物资(产品)的供货业绩,同时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投标人在投标时多能投3个标包,但多只能中2个标包;FS1标包和FS2标包不可同时中标,如投标人在FS1标包和FS2标包同时时,以投资金额较小的标包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4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资料1套(所有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1)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不提供);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单位介绍信(原件、需由单位盖章及法人签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
(5)“信用中国”网站截屏。
4.2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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