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智能交通系统非机动车通行安全提示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编号:0702-1720CITC1032
中国政府已从亚洲开发银行获得了一笔贷款,用于支付西安城市路网完善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支付西安智能交通系统非机动车通行安全提示设施采购项目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
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邀请合格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矩形安全提示设备200,000个,圆形安全提示设备150,000个,梯形安全提示设备86,000个。上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80天。
本次招标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凡符合亚洲开发银行采购指南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在正常工作日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4月17日上午9点-11点,下午2点-4点查阅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5、2016年)的平均年营业额:不少于387万元人民币(提供公司审计报告)。
近三年里(2015、2016、2017年),作为投标人至少成功完成3个同类供货合同,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为准。这些合同的价值、性质和复杂程度应与将要签订的合同相似。
所提供的货物至少有3年的生产经验,货物已经销售并至少满意地运行2年。投标人必须具有反光膜生产厂家或者经销商的授权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必须提供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性能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设备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经审计的近三年(2014、2015、2016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反映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显示出长期的盈利能力。近三年,每投标人近三年每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投标人必须提供文件证明其除了合同预付款以外具有可利用的资金来源,例如流动资产、无障碍的不动产、信用额度以及其他财务收入,满足现金流不少于78万元人民币。
未完结的索赔、仲裁或其它诉讼,其总金额不得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50%。
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将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并支付人民币1200元的不可退还费用。付款方式为现金、支票或电汇。招标文件将采用由专人现场购买或快递的方式交付。如需邮寄,需另交邮费人民币100元。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4月18日10:00之前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10:00。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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