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车充电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编号:诸政采2018-03-05)
根据《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受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车充电站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采购金额360万元,采购内容为新能源电动车充电站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生产制造商)资格要求:
1、符合《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充电桩生产制造商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充电桩生产制造商;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8年3月8日-2018年3月19日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自2018年1月29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5万元。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
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车充电站采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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