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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存取款一体机采购项目

更新时间:2018-03-07 20:59:29 浏览次数:180次
区域: 衡水 > 桃城
类别:电视广播广告
地址: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存取款一体机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受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存取款一体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ITC-1805AH0427)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简介
1)招标人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江苏银行存取款一体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存取款一体机,计划采购数量为200台存取款一体机,终的采购数量按实际结算。
2)选型范围包括: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3)供货范围:江苏银行范围内供货。
4)中标人数量:1名。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可以同时参与。
3)投标产品的同品牌存取款一体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有不少于2家大型国有银行总行级项目入围案例且到投标截止时间前仍保持入围资格(大型国有银行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下同)。(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入围或供货案例可为非投标人签署的框架协议合同)。
4)投标产品须提供有效的3C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销售、服务业绩和经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投标人须承诺:在江苏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8)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0)投标人应遵守《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从2018年3月7日起至3月14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后,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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