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临城晶澳土寨20MWp光伏扶贫项目35kV箱变设备招标公告
日期:2018年3月5日
招标编号: 0706-18400002N008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临城晶澳土寨20MWp光伏扶贫项目35kV箱变设备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临城晶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核汇能临城晶澳土寨20MWp光伏扶贫项目35kV箱变设备国内公开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核汇能临城晶澳土寨20MWp光伏扶贫项目35kV箱变设备国内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中核汇能临城晶澳土寨20MWp光伏扶贫项目为临城晶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新增20兆瓦厂区拟选占地区域位于河北省临城县郝庄镇土寨村以南,项目场址距离平赞高速约1km,距临城县城20km。
2、招标范围及工期
招标范围包括35KV预装箱式变电站18套(含三合一测控一体机),以及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元件和备品备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设备调试、培训(包括提供培训专用工具)、参加试验运行、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范围。
项目交货地点为:招标人指定 位置交货。
交货期: 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
2)、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3)、投标人必须是箱式变电站的专业生产厂及供货商,并具有相应的财力、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
4)、投标产品通过国家鉴定且具有型式试验报告,且具有近两年(2016-2017)国内100台以上35kV箱式变电站的实际供货业绩;
5)、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9)、投标方必须有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0)、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设备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在下列时间以电子邮件报名的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12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扫描下列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如下文件:
1)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法人授权书、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E-mail等。
3)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一般纳税人证明仅需提供下列中的一种:1、《一般纳税人证书》(由税务机关颁发);2、《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有税务局签章);3、《税务登记证》上附有“一般纳税人”字样;4、其他,如给其他单位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5)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包括投标人公司名称、税号、公司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银行等。
请投标人递交上述资料后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确认报名信息。
6、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千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交付,且必须以公司账户汇出,否则无法开具标书款发票。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
中核汇能临城晶澳土寨20MWp光伏扶贫项目35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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