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灵石县王禹乡罗汉村等五村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灵石县王禹乡罗汉村等五村土地整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已落实,投资额约2124204.43元。招标人为灵石县国土资源局,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组织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为241.9299公顷,新增耕地4.1203公顷
2.招标编号:灵公交字2018【009】号
3.建设地点:灵石县
4.工 期:180天
5.质 量:合 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且符合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晋建市字〔2016〕3号文件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 3月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彩色复印件四套及电子版1份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提供营业执照);③资质证书以及规费证;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⑥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以及身份证;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⑧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页。
注:投标人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不含图纸资料费),售后不退。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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