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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新建项目办公家具采购

更新时间:2017-09-22 18:37:19 浏览次数:183次
区域: 衡水 > 其他
类别:多媒体广告
地址:上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新建项目办公家具采购招标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新建项目办公家具(第3包)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新建项目已由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静安发改委(2010)第13号、静安发改委备(2012)第20号、静安发改委备变(2013)第1号、静安发改委备变(2014)第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国翔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海国翔置业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对该项目的办公家具(第3包)采购提交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上海市静安区49号街坊地块(西临石门二路、南靠凤阳路、近南京西路,东北向环绕迁移后的奉贤路)。

2.2 招标内容:沙发等办公家具。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办公家具第3包(沙发等)的供货及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数量见采购清单。

2.4 计划生产、交货及安装周期:80日历天。计划2018年1月31日货到现场完成安装。

2.5 交货及安装地点:上海市静安区49号街坊地块(西临石门二路、南靠凤阳路、近南京西路,东北向环绕迁移后的奉贤路)。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相应经营范围,取得POLTRONA FRAU(玻托那福劳)经销权的销售代理商。

(2)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或等值外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9月23日至2017年9月27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供招标人查验: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POLTRONA FRAU(玻托那福劳)经销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保证上述资料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新建项目办公家具(第2包)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新建项目已由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静安发改委(2010)第13号、静安发改委备(2012)第20号、静安发改委备变(2013)第1号、静安发改委备变(2014)第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国翔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海国翔置业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对该项目的办公家具(第2包)采购提交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上海市静安区49号街坊地块(西临石门二路、南靠凤阳路、近南京西路,东北向环绕迁移后的奉贤路)。

2.2 招标内容:沙发、餐桌、餐椅等办公家具。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办公家具第2包(沙发、餐桌、餐椅)的供货及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数量见采购清单。

2.4 计划生产、交货及安装周期:80日历天。计划2018年1月31日货到现场完成完成安装。

2.5 交货及安装地点:上海市静安区49号街坊地块(西临石门二路、南靠凤阳路、近南京西路,东北向环绕迁移后的奉贤路)。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

(2)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投标人从事家具制造时间超过10年及以上(以投标人工商注册登记时间在2007年1月1日前为准)。

(4)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系列环境体系认证。

(5)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6)在本市设有固定的销售、售后服务场所,有能力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9月23日至2017年9月27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供招标人查验: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投标人在本市设有固定的销售、售后服务场所的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新建项目办公家具(第4包)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新建项目已由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静安发改委(2010)第13号、静安发改委备(2012)第20号、静安发改委备变(2013)第1号、静安发改委备变(2014)第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国翔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海国翔置业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对该项目的办公家具(第4包)采购提交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上海市静安区49号街坊地块(西临石门二路、南靠凤阳路、近南京西路,东北向环绕迁移后的奉贤路)。

2.2 招标内容:办公椅等办公家具。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办公家具第4包(办公椅等)的供货及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数量见采购清单。

2.4 计划生产、交货及安装周期:80日历天。计划2018年1月31日货到现场完成安装。

2.5 交货及安装地点:上海市静安区49号街坊地块(西临石门二路、南靠凤阳路、近南京西路,东北向环绕迁移后的奉贤路)。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在本次投标中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2)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在本市设有固定的销售、售后服务场所,有能力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4)若投标人是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家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持有从事家具制造时间超过10年及以上(以投标人工商注册登记时间在2007年1月1日前为准)。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系列环境体系认证。

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5)若投标人是投标货物生产厂家在本次投标中授权的销售代理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家还须满足上述(4)规定。

3)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就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而出具的正式授权书(中文),授权书须包括以下内容:a.制造商的注册地;b. 投标人系制造商在本次投标中授权的供应方;c. 制造商对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对拟提供的货物承担一切责任;d. 本授权书自制造商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有效。在授权期限内,制造商不会单方面撤销授权;e. 本授权书适用人民共和国法律;授权书将作为日后合同的组成部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9月23日至2017年9月27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供招标人查验: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投标人如是销售代理商,还须提供货物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货物制造商公章)、货物生产厂家就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出具的正式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投标人在本市设有固定的销售、售后服务场所的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新建项目办公家具(第8包)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新建项目已由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静安发改委(2010)第13号、静安发改委备(2012)第20号、静安发改委备变(2013)第1号、静安发改委备变(2014)第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国翔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海国翔置业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对该项目的办公家具(第8包)采购提交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上海市静安区49号街坊地块(西临石门二路、南靠凤阳路、近南京西路,东北向环绕迁移后的奉贤路)。

2.2 招标内容:办公休闲家具等。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办公家具第8包(办公休闲家具等)的供货及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数量见采购清单。

2.4 计划生产、交货及安装周期:50日历天。计划2017年12月31日货到现场完成安装。

2.5 交货及安装地点:上海市静安区49号街坊地块(西临石门二路、南靠凤阳路、近南京西路,东北向环绕迁移后的奉贤路)。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在本次投标中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2)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在本市设有固定的销售、售后服务场所,有能力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4)若投标人是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家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从事家具制造时间超过10年及以上(以投标人工商注册登记时间在2007年1月1日前为准)。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系列环境体系认证。

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5)若投标人是投标货物生产厂家在本次投标中授权的销售代理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家还须满足上述(4)规定。

3)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就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而出具的正式授权书(中文),授权书须包括以下内容:a.制造商的注册地;b. 投标人系制造商在本次投标中授权的供应方;c. 制造商对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对拟提供的货物承担一切责任;d. 本授权书自制造商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有效。在授权期限内,制造商不会单方面撤销授权;e. 本授权书适用人民共和国法律;授权书将作为日后合同的组成部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9月23日至2017年9月27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供招标人查验: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投标人如是销售代理商,还须提供货物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货物制造商公章)、货物生产厂家就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出具的正式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投标人在本市设有固定的销售、售后服务场所的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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